1、各子项指标综合分值构成:每位评估人员对相应子项指标给出评分值(P)乘以对应评估人员权重系数(W),将所有乘积进行叠加,然后用叠加值除以所有评估人员权重系数之和,得出子项指标综合分值(A)。具体数学表达式如下:
A=∑(P×W)/∑W
A——所有评估人员对该指标的综合评分值,评估人员人数不应少于5人(含5人);
W——评估人员权重系数。确定某评估人员权重系数主要考虑该评估人员对项目情况的熟悉程度,并适当考虑评估人员的专业背景、技术水平、评估态度等相关因素;
P——某评估人员对该项目相应子项指标的评分值,P满分为100分。
2、各大项指标综合分值构成:如有n个子项,每个大项分值(B)为n个相应子项指标的综合分值(A)之和的算术平均值。数学表达式如下:
B=∑A/n
B——所有评估人员对该大项指标的综合评分值;
n——该大项指标所含子项指标数。
3、若不出现子项指标的大项指标,根据子项指标综合分值的评定方法评定综合分值。
4、信息化项目综合分值(S)为各大项指标综合分值(B)之和的算术平均值。数学表达式如下:
S=∑B/N
S——信息化项目综合分值;
N——信息化项目所含大项指标数。
(三)指标等级评定
参评的信息化项目和各个相应指标根据相应的综合分值,评定为:优秀、优良、良好、一般四个等级。
优秀评估分值:100分以下(含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
优良评估分值: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
良好评估分值:80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
一般评估分值:60分以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市辖县区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南宁市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测算表
2、权重系数分配表
附件1:
南宁市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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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指标名称 │ 综合分值 │ 评定等级 │
├────────┴─────────┼──────┼───────┤
│(一)项目运行评估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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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设备及系统性能指标│ │ │
├────────┼─────────┼──────┼───────┤
│ 2 │项目管理与维护指标│ │ │
├────────┴─────────┼──────┼───────┤
│(二)项目绩效评估指标 │ │ │
├────────┬─────────┼──────┼───────┤
│ 1 │成本水平指标 │ │ │
├────────┼─────────┼──────┼───────┤
│ 2 │项目应用指标 │ │ │
├────────┼─────────┼──────┼───────┤
│ 3 │满意度指标 │ │ │
├────────┼─────────┼──────┼───────┤
│ 4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5 │社会效益指标 │ │ │
├────────┴─────────┼──────┼───────┤
│(三)项目发展前景评估指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