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启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做实工作。巩固和完善按工资总额征缴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机制,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夯实缴费基数,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制度,切实解决好未参保纳税企业的参保问题。要本着“完善征缴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实行“五费合征”。到2005年年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净增6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达到46.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4.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0.40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缴4.7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净增8.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万人以上。要加强社会保险基础建设。健全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制度,加大稽核力度,适时组织开展缴费基数、缴费人数以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全面清查。要加大医疗保险宣传力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基础管理和检查考核。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稽核制度,切实解决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处理难的问题。要完善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进一步规范基金征缴、管理、使用办法。
三、以强化服务为重点,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今年是我市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关键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重心由“进社区”转移到“管理服务”上来,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满意度。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合力,尽快充实和加强管理服务工作力量,抓好“市区社区按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每满500名增配1名专职人员”的落实工作。要分期、分批地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要完善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整理、保管、转移等工作,完善社区退休人员数据库,真正把管理服务工作做细、做实。
四、以构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大力促进劳动关系的调整
要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确保社会稳定。要继续把劳动合同管理放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首位,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全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8%以上。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年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继续做好清欠工资工作,全面推行建筑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逐步形成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年末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1%以上。在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仲裁员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好仲裁办案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