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5]43号 2005年6月1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郑州形象,保障机关工作秩序,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根据《
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的紧急通知》(郑办网〔2005〕60号)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异常信访情形
(一)5人以上(含5人)集体走访的;
(二)悬挂、拉扯条幅走访的;
(三)围堵政府大门走访的;
(四)冲击政府大院或者办公楼的;
(五)其他严重妨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需及时处置的异常走访。
二、处置原则
(一)属地管理。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由中原区负责。中原区委、区政府应分别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工作。
(二)畅通信访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领导接待日的接待领导名单、接待地点和日期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布。要教育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信访。信访人员不得在市委市政府门口滞留。
三、处置力量
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领导,并明确一名副局长负责。现场处置所需警力由市公安局根据需要统一调度。
大规模异常信访事件处置工作,由中原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统一协调、指挥,其他警种和人员配合行动,中原区公安分局明确一名副局长负责。
中原区公安分局日常应派5名民警在市委市政府门口值勤。
市防暴支队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市委市政府门口信访事件处置工作,并派10—15名民警在市委市政府门口值勤。处置大规模异常信访情况时,防暴支队值勤人员由中原区公安分局统一指挥。
在小规模异常信访事件处置和没有信访事件情况下,中原区公安分局和防暴支队值勤人员由市公安局信访处置队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