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生产生活污染处理防治体系。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特别是加快在建的县(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步伐,尤其要尽快兴建淳安县污水处理厂。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增加脱氮除磷处理工艺,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建设脱氮除磷设施,坚决制止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江河或污水处理超标排污的现象,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率,以控制城乡生活污染源。大力推广农村“三大生态示范工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应实行分类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要建规范的城区型环境基础设施;经济条件相对落后、收集运输相对不便的地区,推行适宜的农村无动力厌氧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和畜禽粪便集中式沼气池综合利用工程。推广先进技术手段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平衡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无害化防治技术,并推广应用有机肥、高效低毒农药和可降解农膜,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染的治理力度。在全市畜牧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面源污染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积极推广企业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区、县(市)工业集聚区应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重点污染企业则应自建污水处理系统,推广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提高用水效率和重复利用率,以控制点源污染。加快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项目。加快杭州工业废物处置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建立固体废弃物监管网络,加强有毒有害物品和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和焚烧处置,达到工业固体废弃物零排放。扶持壮大我市环保产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加大对“杭氧”、“杭锅”等环保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打造先进制造业中进一步提高我市水污染治理等环保设备的技术水平和装备能力。研究市区自来水取水口上移。鉴于规划中的抗咸二期的里山取水口水质已难以保证,要专题研究将市区自来水取水口上移问题,以避开上游企业的污染源,保证钱塘江杭州市区段的水质,确保杭州市饮用水源安全。
6、加大生态环境依法管理力度,实施对流域生态安全有效监控。尽快制定《杭州市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划定钱塘江流域饮用水重点保护区,明确流域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分级管理。严格执行《
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地,提高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对饮用水源安全影响较大、污染严重、治理有难度的企业应分期实行“关、停、禁、改、转、迁”。对重污染企业实行全天候跟踪监控。建立重点污染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实行全天候动态跟踪监测。对违法偷排、超标排放的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未经处理排放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提高违法排污的成本。对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人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