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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的意见

  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按照电力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批水电站,实施流域梯级开发。在巫溪、南川、涪陵等有条件的地方规划建设风力发电项目。开发生物能,在农村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加大沼气池推广建设的力度,推广节柴灶。到2010年发展“一池三改”生态家园示范户112.5万户,力争农村沼气入户率达到18%以上。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规划到2010年新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150处。
  推进农业、渔业机械节能。淘汰落后农业机械、落后渔船。采用先进柴油机节油技术,降低柴油机燃油消耗。推广少耕免耕法、联合作业等促进机械节能的先进农艺技术。在固定作业场地更多地使用电动机。开发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机械上的应用技术。
  (二)关于节水工作
  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2008年前,将自来水管输漏失率减少到5%以下。积极引导和鼓励使用再生水,推进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工作。力争到2007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到2010年提高到80%。在新建公共设施推行中水回用管线设计;鼓励和指导部分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推进建设九个区域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有条件的县城也要逐步推进中水回用,在水资源相对缺乏的渝西地区先行启动再生水使用工程。加大工业用水回收处理和重复利用设施的投入,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逐步实现洗煤废水、矿井水、选矿废水、轧钢冷却水、氮肥冷却水和电厂冲灰水的“零排放”。推进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城市景观用水、都市农业花卉苗木灌溉、洗车和工业冷却用水等。加快“一户一表”工程建设,实行抄表到户。新建住宅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已建住宅在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一户一表”安装,为实行阶梯式水价作好准备。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水质,增加可利用水源的范围和总量。强化水功能区管理。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和入江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加强对水功能区和排污口的实时监测,严格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加快列入国家规划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增加处理能力;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收集系统建设,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治理次级河流污染,严禁在次级河流放养家禽,推行家禽圈养。
  合理调整供水价格,理顺水价结构。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严格限制地下水过度开采,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使水资源费在供水价格中所占的比重逐步趋于合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强化征收措施,逐步提高主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标准,力争到2010年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加强主城区供水企业运营成本审核,强化成本约束,逐步取消企业自备水厂,并在提高供水水质和供水可靠性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自来水价格,增加利润主要用于管网改造和对污水处理的补贴。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市)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承受能力,适时提高城镇自来水价格标准,力争在2007年底前调整到供水成本水平,2010年达到保本微利水平。抓紧实施阶梯水价试点,力争在2008年底前全面推行阶梯水价。
  合理确定用水定额。尽快编制或修订《重庆市工业用水定额》、《重庆市城市生活用水定额》、《重庆市农业用水定额》并予以公布。根据不同地区水资源情况,合理确定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定额、工业企业和市政行业用水定额,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价差,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促进节约用水,限制高耗水企业在缺水地区布局和发展。
  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积极调整农作物布局,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建立起重庆市旱作节水农业土壤墒情、旱情监测信息系统、旱作节水技术指导体系和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标准体系。“十一五”期间在33个区县(自治县、市)建设旱作农田100万亩。在缺水地区培育和推广耐旱的优质高效作物品种。加速大中型灌区改造和配套,提高节水灌溉面积比重。继续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加强节水技术开发。发展和应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冷却节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等技术,并配套完善相应设施。大力推广实用的渠系和田间节水灌溉技术、生物节水与农艺节水技术、多水源联合调度技术等。
  (三)关于原材料节约
  对矿产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对矿产资源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加强资源管理,建立健全资源勘查、矿权处理和矿山开发的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加强重点矿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编制铝土矿、锰矿、锶矿、钡矿、硅矿等重点矿种“十一五”勘查及开发规划,促进资源保护性开发。积极应用适合我市矿产资源特点的深加工技术,建立有效机制,防止采富矿弃贫矿,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采取先进的矿山开采工艺技术,提高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延长矿山寿命;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建立资源补偿和生态恢复机制。
  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加强对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在资源消耗型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其资源消耗情况进行审查,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设计项目尽可能优化并采取资源消耗水平较低的工艺技术。各重点行业分别确定一批高耗材重点企业,定期公布名单,监控其材料消耗状况,并指导其加强材料消耗核算,更多地利用边角余料、再生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积极发展烧结页岩空心砖、利废墙材产品、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墙板等墙体材料,减少建材产业对土地的依赖和破坏。
  节约木材,开发木材代用品。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对新鲜木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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