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形成心齐实干、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战略部署,河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思想统一,认识提高,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形成了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机关作风实现大转变,实干兴市、实干兴县的作风得到发扬,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业、干好事业、干成事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各县区呈现你追我赶、力争上游、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005年,河源市提出“三个不低于”(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率不低于上年、各县区财政综合增长率不低于上年、广大干部群众对社会各项事业的满意度不低于上年)的总要求,并提出到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比2003年翻一番、全社会工业总产值翻两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三倍的预期目标。河源市脱贫奔康的步伐正在加快。
三、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几点启示
河源市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省发展县域经济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领导重视、决策正确是贯彻落实好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必要前提。河源市是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成效最显著的市。从2004年全省实施的情况来看,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很明显:全省67个县(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3.9亿元,增长15.73%;67个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县(市、区)中,有47个县(市、区)综合增长率超过18%,占70.1%。同时,县域财政收入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省市共享“四税”收入增长20.65%,快于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其中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平均增长率达25.50%,有47个县(市、区)超过全省平均增长率,占这些地区县(市、区)数的71.21%,我省财力增长不平衡的局面有所转变。
全省特别是河源市贯彻落实省财政激励政策取得的成绩,充分证明省委、省政府建立财政激励政策的决策符合广东实际,符合广东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规律,充分证明省财政激励政策在培植财源、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二)观念先行、思路明确是贯彻落实好省财政激励政策的核心所在。思想决定行动。要充分发挥省财政激励政策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实现新突破,必须清除思想障碍,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转变观念中更新观念,在勇于探索中创新思路。首先,必须破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对省财政激励政策的怀疑,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实干意识和自我发展的意识;其次,必须牢固树立“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处处难”的发展理念,坚定发展信念;最后,必须理清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千方百计增强自我发展的基础和能力,尽快改变工业小县、财政弱县的状况,真正成为工业大县、财政强县。
(三)机制创新、灵活运用是贯彻落实好省财政激励政策的关键环节。省财政激励政策与原来的政策相比,突出的特点,是明显增强了对发展经济的激励作用,打破了“大锅饭”,改变了过去干多干少、经济发展快慢好坏一个样、转移支付照拿的局面。河源市制定的与省财政激励政策相配套的考核、约束、监督、激励和惩罚机制,调动了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抓发展的积极性。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各种考核奖励制度。实践证明,这些机制制度的创新,措施的完善配套,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并把各种积极因素整合成强大合力,为经济的稳定、快速、持续发展和财税快速增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