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通知

  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发达的农村流通网络,对于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力量,要在继续发挥传统优势的同时,创新经营机制,积极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改造,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发展现代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加强与农民经纪人和各种流通组织的联合与合作,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和网络化的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户和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品直接进入超市和城市社区;积极参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发展农村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为农民提供物美价廉、安全可靠的商品;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营销体系,确保农资商品质量,更好地发挥农资流通主力军作用。凡是农民需要的商品,凡是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或能够经营的商品,各有关部门都要允许其经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重组和改造,密切与农民的联系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关键是要把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成为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加大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重组和改造力度。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职工特别是经营骨干参股基层供销合作社。在改制中要处理好原始股金的政策,农民社员原始股金是体现合作社性质的重要标志,要切实维护其合法权利,不能强制农民社员退股。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的重组,鼓励强社兼并弱社,通过资产重组,增强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与种养大户、购销大户结合,按《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有关规定,共同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传统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对各类改革、重组和改造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工商部门要准予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银行机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开立账户。改革、重组和改造后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围绕农民生产,生活等多方面的需要,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乡村超市等多种业态和服务形式,开展商品经营,健全服务功能,扩大农产品购销,提高盈利能力。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民主选举,让农民社员参与基层供销合作社管理,努力把基层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