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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

  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督导考核确认“优秀”的,对督导考核对象予以表彰奖励(具体方法另行规定),并作为晋升的依据之一。经督导考核确认“不合格”的,在全省通报批评。

  附件:

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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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核内容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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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履行教育 │  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做到“四个统一”│10 │
│工作的领导责任 │。教育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有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教育发展│  │
│        │问题。党委、政府有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并职责明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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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增加教育 │  当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预算内教│20 │
│投入      │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省规定的基本标准并逐年增│  │
│        │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经│  │
│        │费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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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教育经费 │  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额按规定用于教育事业。成立“│20 │
│管理      │县级教育经费结算中心”,设立“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没有截留、挤│  │
│        │占、挪用中小学学杂费和中小学生代办费的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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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教育收费 │  没有向中小学乱摊派、乱罚款、搭车收费和以办教育为名向学生集资│10 │
│行为      │、借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校及学生摊派各类报刊、书籍的现│  │
│        │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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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统筹和协调各 │  重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教育得到巩固提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10 │
│类教育的发展  │教育工作比较有力。没有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出售、出租或违规转│  │
│        │制为民办学校的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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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推进素质 │  没有给学校、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的标准。│8  │
│教育      │重视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没│  │
│        │有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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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改善办学条件 │  采取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省定改建项目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当年新增│12 │
│        │危房当年消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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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教师队伍 │  有稳定教师队伍的措施。教师国标工资和省标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实│10 │
│建设      │现“一县一标”。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按编制及时补充合格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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