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理整改阶段。
1、在IP地址和网站备案方面。
(1)由省通信管理局对各电信运营企业、各互联网服务接入单位、各互联网服务经营商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建立咨询热线,接受申请备案用户咨询;对备案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发放电子证书以及备案号。
(2)各电信运营企业、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商本系统内所有互联网站单位以及具有IP分配权限的单位收集、整理所有互联网站的备案信息以及IP地址段信息。
(3)由各互联网前置审批主管部门对备案的网站进行检查,对未经过前置审批违规经营有关业务和发布有关信息的网站进行查处。
(4)对填报虚假信息、不进行备案的网站予以通告,责令其整改,并作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各前置审批部门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要求查处取缔的网站及未进行备案登记且拒不整改的网站,由省通信管理局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切断其接入服务。
2、在有害信息治理方面。
(1)利用省通信管理局的技术平台对互联网和手机短信进行监控,及时封堵有害信息。
(2)各电信运营企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本企业经营的ICP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好接入本企业网络的互联网业务经营单位,监督接入单位抓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网上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电信骨干网上对有害信息网站进行拦截,防止有害信息通过本企业的网络进行传播。
(3)由负责互联网安全和内容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对网上信息内容进行及时监控,对发现的“九不准”有害信息采取谁先发现有害信息、谁先处置的办法,第一时间内删除有害信息,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并建立有害信息封堵机制和信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处理阶段。
1、对传播有害信息且拒不整改的网站及各前置审批部门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要求查处取缔的网站予以关闭和查处。
2、在6月底前将集中清理整顿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向省委、省政府及中央有关部委报告。
三、组织协调
清理整顿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领导小组由郑茂清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明欣、省通信管理局局长朱国斌任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唐中元、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孔和平、省工商局副局长寇勇、省文化厅副厅长雷鸣强、省教育厅副厅长王键、省卫生厅副厅长肖策群、省广电局总工程师黄伟民、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尹飞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亦群、省保密局副局长聂建秋、省安全厅副厅长李方元、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李湘宁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省通信管理局,李湘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清理整顿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