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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水利建设意见的通知

  要加大对城市再生水利用力度,使其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宝贵水源。到2010年,充分利用东郊、北仓、张贵庄、双林、纪庄子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的达标再生水,农业利用再生水6.84亿立方米。
  要按照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科学、合理、适度开发利用地下水,有计划地逐步增加灌溉机井数量。实施浅层微咸水灌溉农田,以弥补农业水源不足。
  八、加快节水改造,完善灌区配套
  农田灌溉用水是农村用水的大户。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灌区配套建设,是提高灌溉水利用率的关键。重点抓好宝坻、武清、宁河、静海4个节水增效重点区县建设。对里自沽、团泊洼2个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和潮南、大钟、宁河、丰台、上马台、蓟州河等6个5万亩以上的重点中型灌区实施节水配套改造。同时规划建设一批1-5万亩的一般中型灌区和若干万亩以下的小型灌区。到2010年,全市实现节水灌溉面积440万亩,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80%。
  要通过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和活动,向广大农民宣传节水知识,传授节水灌溉技术,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灌溉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防渗明渠、喷灌、滴灌以及激光平地、小畦灌溉、地膜覆盖、秸杆覆盖等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施用保水抗旱剂,使有限的水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利用政策和经济手段,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节水型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扩大抗旱节水作物的种植面积,确保农业增产增收。
  九、综合治理河道,实现人水和谐
  要以增强抗旱防洪功能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和城乡河道的综合治理,建立城乡一体化防洪除涝体系,缓解城乡排水矛盾。
  市和区县有关部门要抓紧完成河道的分级、确权、划界工作,编制河道综合治理规划和管理规划。市水利部门重点完成蓟运河、潮白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等一级河道的综合治理;市建设部门完成大沽排污河、北塘排污河等城市主要排水河道的综合治理;有农业的区县重点治理排沥河道;环城四区和中心城镇重点整治周边河道;乡村重点进行末级渠系的清淤。整治中要以加固堤岸和河道清淤为重点,确保河道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灌得上,使农田除涝能力恢复或达到五年一遇标准以上。
  要把整治河道同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同改善城乡人居条件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工作机制,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以小城镇建设为服务对象,对中心城镇实施排污治污和中小河流环境整治保护工程,配套实施文明生态村建设工程,改善农村水环境,努力实现农村人水和谐。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使全市19条一级河道、92条二级河道达到堤固、岸绿、水清、流畅,成为环绕城乡、人水和谐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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