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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关于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三、指导思想和组建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题,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切入点,以增强我省发行业的整体实力、活力和竞争力为目标,组建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二)组建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政府的协调和推动下,对全省新华书店的资产、人员、业务等要素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进行整合。
  2、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多渠道引进投资者,实现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
  3、对资不抵债的新华书店暂不吸收为集团成员。
  4、按照总体设计、周密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省情和行业特点,稳步推进。
  四、组建方式和集团框架
  (一)组建方式。
  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将全省各级新华书店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以无偿划转方式进行整合,组建集团公司,同时保留新华书店的牌子。
  (二)集团框架。
  1、将省新华书店、西宁市及市属各县新华书店、海东地区各县新华书店的资产、人员和业务进行整合,组建教材发行公司、图书音像发行公司、图书音像物流配送中心作为集团公司的核心公司。海东地区各县新华书店、西宁市各县新华书店改造为集团公司的分公司。
  2、将州级新华书店改造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州属各县新华书店改造为子公司的门市部或连锁店,实行二级管理。
  3、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在图书发行中的主导地位和优势,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采取联合重组,吸引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等形式,推进集团公司资本多元化,壮大资本实力,扩大经营规模,把集团公司做大做强。
  五、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
  (一)管理体制。
  1、经省政府同意,将划入集团公司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集团公司经营,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在资产管理方面接受省国资委的监管。
  2、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由省新闻出版局选聘和委派,受省新闻出版局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3、集团公司的监事会由省国资委委派。
  (二)治理结构。
  1、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设立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长为集团公司的法人代表。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分别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权,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地行使法人财产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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