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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系统基本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f)系统睡眠和远程唤醒。
  g)软件无线下载升级:固件程序可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远程下载,下载后进行验证并自动升级。
  h)自动重新联网:断线时能重新建立网络连接;出现死机能自动复位。
  i)服务信息显示屏的开关及其显示内容选择可按乘客需要由驾驶员设置。
  4.2.8 信息服务
  a)显示计价器相关营运信息。
  b)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行驶轨迹。
  c)提供交通信息、新闻等媒体信息服务。
  d)提供与无障碍相关的信息服务。
  4.2.9 智能导航
  4.2.9.1 信息采集
  a)自动采集路段平均车速。
  b)自动采集途径的未知道路信息,并发送给系统平台。
  c)自动采集客流信息。
  d)实时计算与叫车地点的实际距离或抵达时间。
  4.2.9.2 静态与动态导航
  a)可根据街道门牌号码查询、小区查询、单位查询等方式确定目标位置,并给出较佳到达路径的画面或语音提示。
  b)可从系统平台接收电子地图增量信息,并自动下载某一区域的电子地图。
  c)接收和显示实时交通数据,实现道路状况以及道路管制信息的无线数字接收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
  d)由道路状况信息计算当前位置到目标位置的最优路线,并用画面或语音提示。
  4.3 性能要求
  4.3.1 显示与操作
  4.3.1.1 主机应通过操作提示屏显示各种文字信息和系统状态信息,可具有多种不同的提示声音来分辨不同操作及业务提示。操作提示装置上至少配备确认键、上下移动键、取消键和业务键等便于操作的按键。
  4.3.1.2 提示音种类
  a)按键提示音。
  b)信息发送、驾驶员登录成功或失败提示音。
  c)业务调度信息提示音。
  d)收到文字消息提示音。
  4.3.1.3 操作提示屏显示内容
  a)无按键操作时,默认显示车牌、当前登录驾驶员的准营证号、实时行驶方向、实时日期时钟、无线通讯网络的信号强度和状态、卫星信号强度及定位是否有效、空车或重车状态、报警状态等信息。
  b)通过操作按键应能实现如下内容显示和操作:
  1)系统内保存的调度文本信息
  2)当前的调度信息
  3)已完成的调度信息
  4)已取消的调度信息
  5)系统内保存的公共信息
  6)快捷文本短信
  7)系统特征参数
  8)通信参数如IP地址、端口、域名等(根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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