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七部门关于
《南京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拟定的《南京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
南京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监察局、工商局、
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局2005年6月)
为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及省《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京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成“十五”环保规划、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城市噪声及空气污染、区域性环境污染等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采取强化部门联动、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具体目标是: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环保、发展改革、监察、经委、工商、司法、安全监督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召集联席会议,对联席会议明确的各有关部门工作进行协调、督办;调查、汇总、编发并上报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对重点地区、流域、企业典型案件的查处;组织对各区、县整治情况的抽查、稽查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