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消除贫困、富民强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两大历史任务,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贫困村为单位,以贫困户为主攻对象,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着力点,扎实开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稳定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努力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瞄准贫困、区别对待的原则。整村推进工作要直接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在扶持的方法上采取先难后易,集中力量首先解决最困难贫困村的问题,要做到最贫困的农牧民优先扶持,最贫困的村优先集中力量解决。在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优先安排绝对贫困村和绝对贫困户,同时也要兼顾低收入贫困村和低收入贫困户。
2、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要把扶贫开发政策知情权、扶贫项目选择权、扶贫资金使用权和监督权、扶贫效益享受权全部交给群众,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扶贫优惠政策、培训指导、各类信息、组织管理等服务,充分调动广大贫困群众开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整村推进项目选择坚持因地、因村、因户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突出重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与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达到乡村产业有发展,基础设施条件有改善,村容村貌有变化,社会事业有进步,基本达到稳定解决温饱的目标。
4、坚持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的原则。国家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在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前提下,主要用于2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到村到户项目。并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逐步加大投入比例;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扶贫贷款,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贴息扶贫贷款支持整村推进工作;各有关行业资金、辽宁省援助的扶贫项目资金和社会各界帮扶资金也要向开展整村推进工作的贫困村倾斜,配套使用,提高扶贫开发综合效益。
(三)目标任务
在全省现有的2274个贫困村中开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通过加大政策、资金等扶持力度,2005年到2007年,力争使1297个绝对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基本实现解决温饱目标;2008年到2010年,力争使977个低收入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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