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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各地要把发展农产品品牌作为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对已经形成的农产品品牌,要规范生产,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并不断培育开发一批新的农产品品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要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作为树立我省农产品新形象,推进品牌战略的重要环节来抓。要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五)大力推行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认证。要积极推行农作物种苗、饲料、农药、兽药、渔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认证制度,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要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对经过认证的农产品,要加强质量跟踪检测,对有质量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改正。
  (六)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各地要加快探索并逐步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抓好试点,稳步推进。市场准入要从产地抓起,在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的基础上,搞好对即将上市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要鼓励建设优质安全农产品专业市场、专卖店或者配送中心。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
  (七)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各级农业、海关、检验检疫、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进口农产品、种畜禽、种子、种苗的质量安全研究,提高检验检疫水平,把好入境关口,加强对有害生物的检疫、监测、防治和封控工作,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进入我省的动植物及其技术在推广应用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一)加强农业标准化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要培育和发展农业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组织引导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和标准化中介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的咨询服务工作,扩大服务咨询覆盖面。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对各级农业标准化工作从业人员,尤其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开展农业标准化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尽快培养一支专业技能较强的农业标准化技术队伍。要做好农民的标准化操作技能培训,要结合“绿色证书”培训、阳光工程培训、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从农民中尽快培养一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示范户,带动广大农民尽快掌握农业标准化技能,逐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三)抓好农业标准化服务工作。要做好农业标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农业标准化技术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地将各类农业标准信息传递给基层、企业和广大农民。要重视农业标准技术体系的研究,及时提出我省农业标准体系如何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措施,组织科研力量研究、培育农作物优质抗病新品种,研制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发挥市场在推行农业标准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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