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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青海省整顿和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政办[2005]3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5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导小组 二00五年三月)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商务工作会议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三方面的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各项整顿规范工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好转,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加强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无证生产,完善食品标准体系,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坚决堵住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在28大类食品中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食品流通中倡导现代流通方式,逐步构建城乡尤其是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稳步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及监管,开展食品卫生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各执法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整治合力,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失信惩戒机制,揭露和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优秀企业的正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我省食品信誉。
  (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活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全面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对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清理取缔不属于医疗器械而虚构医疗功能的产品。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农村药品连锁、配送网络,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消除农村药品监督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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