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加强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监察部门要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廉政、效能的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
审计法》、《宁波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重大或者有社会影响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拓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新闻等反映的问题应当调查、核实,并依法做出处理。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民主监督作用。完善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行政问题进行查实追究制度,明确查实追究的程序和责任,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举报人。
(八)加强学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7.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掌握
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法活动。政府法制机构应当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强化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履行职责需要的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业务轮训。各类培训机构应当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
28.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29.建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等级,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30.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市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要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工作重点,将《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的规定落到实处。
31.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施《纲要》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和完善《纲要》及本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工作。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