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行综合治理,形成“政府领导、公安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特大交通事故评析制度。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要对一次死亡5人以上、各交警支(大)队要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以及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现场评析,深入查找道路环境和管理上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动性和科学性。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公安、安监部门和政府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对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要逐案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发生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黔江区、巫山县,要按规定向市政府作出检查。三是加强检查督导。专项整治期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派出5个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重点地区进行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报请市政府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确保“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必须多管齐下,实行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要将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考核。“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检查考核。对达到整治目标,成效显著,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单位,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继续做好整治工作,限期改变面貌。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防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反弹。
  (四)加强信息上报。“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开始后,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每20天要向“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工作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专项整治和事故预防工作情况。“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工作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全市工作开展情况;“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结束后,要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意见写出专题报告,于11月1日前报“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工作办公室。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