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交通安全整治要达到“三个100%”。即:9座以上(含)客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率达到100%,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国、省道省际交界处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设置率达到100%。
(二)客运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其中,客运车辆超速违法率不超过10%,严重超载(指超员20%以上)违法率不超过5%。
(三)道路运输危化品安全管理明显加强,道路运输危化品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期间,全市要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主城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远郊区县(自治县、市)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力争城市客运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公路长途客运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此次“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在市政府副市长周慕冰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维、市交委副主任何升平、市安监局副局长陈勇按分工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传真电话:68722733),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禹信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狠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法制意识。
各地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治本之策来抓,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掀起宣传高潮,切实配合“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的深入开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和公路沿线村民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客车超速超员的危害性,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各级宣传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免费播发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营造全社会重视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结合迎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在广播、电视、报刊上设立“曝光台”,对超速、超载、冒黑烟、乱鸣号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当事人,以及经常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营造严管氛围。要建立客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在公路客运汽车上张贴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122”),发动和鼓励群众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客运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报后要迅速组织查纠,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由运输企业给予100—3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