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都要培养树立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经验,运用典型经验引路、示范,推动工作。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作为党执政组织基础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在党内和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21.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物质支持
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经费保障机制。按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核定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由基层党组织负责管理和使用。城市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活动经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国有企业、机关、学校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村级组织活动经费。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加大党费使用向基层倾斜的力度。改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条件。与经济、行政、群众自治组织相结合,安排好党组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地通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和辖区单位协商,通过建立市(村)民学校、社区党校等方式逐步解决;机关、学校、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场地由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协商,在现有资源中调剂解决。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应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其他组织要尊重、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职能或保证监督作用,支持配合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
22.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
广大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做好基层工作的骨干力量,要满腔热忱地关心、支持、帮助基层干部做好工作。大规模培训基层干部。建立市委示范培训、各区县委和市委各部委重点培训、基层党委普遍培训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统一培训教材,规范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工作待遇和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基层干部薪酬(补贴)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体检、休假、奖励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完善基层干部选拔方式和考核标准,建立选用、竞争和绩效考核机制。
九、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领导
23.制定实施意见,实行分类指导
市委各部委、市国资委党委和各区县委要根据市委的部署,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实际,分别就街道社区、农村、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新经济社会组织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具体落实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24.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