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访告字一(市)[年份]第 号
同志:
你 月 日来访,反映 问题。按照国务院《
信访条例》第
十六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之规定,我室不予受理。请你按规定到 反映。特此告知。
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年 月 日
样表3:
来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单(存根)
鲁访告字二(市)[年份)第 号
┌─────┬───┬──┬───┬──┬───┬──┬───┬──┬───┐
│来访人 │ │性别│ │年龄│ │人数│ │次数│ │
├─────┼───┴──┴───┴┬─┴───┴──┼───┴──┴───┤
│住址或单位│ │ 问题发生地 │ │
├─────┼───────────┴────────┴──────────┤
│信访事项 │ │
├─────┼───────────────────────────────┤
│告知内容 │ │
├─────┼───────────┬──────┬────────────┤
│告知日期 │ │ 经办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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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单
鲁访告字二(市)[年份]第 号
同志:
你 月 日来访,反映的 问题,已经复核。按照国务院《
信访条例》第
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特此告知。
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年 月 日
样表4:
涉法来访事项转送单(存根)
鲁访涉法转字(市)[年份]第 号
┌─────┬───┬──┬───┬──┬───┬──┬───┬──┬───┐
│来访人 │ │性别│ │年龄│ │人数│ │次数│ │
├─────┼───┴──┼───┴──┴───┼──┴───┴──┴───┤
│住址或单位│ │ 问题发生地 │ │
├─────┼──────┴──────────┴─────────────┤
│转送事项 │ │
├─────┼───────────────────────────────┤
│转送单位 │ │
└─────┴───────────────────────────────┘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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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来访事项转送单
鲁访涉法转字(市)[年份]第 号
_______________:
市 县(市、区) 乡(镇、街办) 村 等 人来访,反映 问题。现转送你们,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年 月 日
涉法来访事项告知单
同志:
按照国务院《
信访条例》第
十五条“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和第
二十一条“对本条例第
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之规定,你本次来访反映的 问题,应通过法定途径依法解决,请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 反映。特此告知。
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年 月 日
样表5:
来访事项督查单(存根)
鲁访督字(市)[年份]第 号
┌──────┬───┬──┬───┬──┬───┬──┬───┬──┬───┐
│来访人 │ │性别│ │年龄│ │人数│ │次数│ │
├──────┼───┴──┴───┴┬─┴───┴┬─┴───┴──┴───┤
│来访时间 │ │ 反馈时间 │ │
├──────┼───────────┼──────┼────────────┤
│单位或住址 │ │ 问题发生地│ │
├──────┼───────────┼──────┼────────────┤
│原转、交单位│ │ 原编号 │ │
├──────┼───────────┴──────┴────────────┤
│督查事项 │ │
├──────┼──────────┬───────┬────────────┤
│承办单位 │ │ 抄送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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