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信访工作三项规程的通知

  交办单位(盖章)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7日内反馈工作开展情况,20日内报查处结果;逾期不能办结的要说明情况。)

  样表3:

来信事项交办单



                                 文号
  发送单位:

┌─────┬──┬──┬──┬───┬──┬───┬──┐
│来信人姓名│  │是否│  │是 否│  │是 否│  │
│     │  │初信│  │越级信│  │联名信│  │
├─────┼──┴──┴──┴───┴──┴───┴──┤
│单位或地址│                      │
├─────┼──────────────────────┤
│问题发生地│                      │
├─────┼──────────────────────┤
│来信事项 │                      │
├─────┼─────────┬──────┬─────┤
│收信时间 │         │ 反馈时间 │     │
├─────┼─────────┴──────┴─────┤
│领导批示 │                      │
├─────┴──────────────────────┤
│办理情况:                       │
│                            │
└────────────────────────────┘

  交办单位(盖章)            承办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样表4(诉讼):

信 字[年份]  号



×××同志(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你×××来信收悉。关于×××的民事纠纷(行政申诉、控告和请求),应当通过民事(行政、刑事)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的请求(申诉、控告)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盖章)
                     年  月  日

  样表5(仲裁):

信 字[年份]  号



×××同志(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你×××来信收悉。关于你与×××之间的×××经济(合同、财产权益)纠纷,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的请求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你们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
  特此告知。

                     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盖章)
                      年  月  日

  样表6(行政复议):

信 字[年份]  号



×××同志(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你×××来信收悉。关于不服(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准予行政许可等)的申诉(请求),应当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的申诉(请求)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特此告知。

                     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盖章)
                     年  月  日

  样表7:

不再受理告知单



×××同志(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你×××来信收悉。关于所提出的信访事项已经过有关部门复核。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盖章)
                     年  月  日

  样表8(人大):

信 字[年份]  号



×××同志(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你×××来信收悉。关于×××意见(建议、请求),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请直接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特此告知。

                     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盖章)
                     年  月  日

  样表9(法院):

信 字[年份]  号



×××同志(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你×××来信收悉。关于×××申诉(意见、建议),属×××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请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盖章)
                     年  月  日

  样表10(检察院):

信 字[年份]  号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