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国土矿[2005]2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刘志华副市长在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和阎仲秋副秘书长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现已经市政府批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第六至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市政府办公厅于2001年12月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关于关停本市范围内砂石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2号),我市于2003年5月底将全市所有砂石场全部关停。但在暴利驱动下,盗采情况屡有发生。尤其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盗采现象强力反弹。规模由小到大,由零星盗采发展到有组织、有预谋地进行掠夺性盗采;从分散车辆偷采发展到大型车队携带铲车进入河道盗采;部分盗采团伙利用现代化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逃避打击;盗采团伙与执法人员周旋、对执法人员行动实行反监视,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情况时有发生。盗采砂石已对我市生态环境以及部分电力、交通和水源等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影响极坏。
根据2月22日市长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在本市范围内严禁开采砂石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本着“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有效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对违法盗采砂石资源行为的打击、遏制力度;另一方面要确保本市建设工程,特别是奥运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首都城乡环境继续得到改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遏制非法开采砂石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
(一)建立以刘志华副市长为召集人,阎仲秋副秘书长为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