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渝办[2005]52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搞好三峡水库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我市三峡水库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水库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国务院、三峡建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峡水库管理工作的重大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研究重庆市三峡水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审定水库管理工作目标、措施。
  (二)研究、确定重庆市三峡水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三)通报三峡水库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及水库运行情况。
  (四)通报、研究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各部门水库管理工作情况。
  (五)通报、研究三峡库区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有关问题,以及与三峡水库有关的各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六)研究开展三峡库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相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七)研究三峡水库管理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八)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由市移民局(三峡水库管理局)局长主持,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经委、市交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港航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园林局、市市政委、市环卫局、重庆海事局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移民局(三峡水库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办理,由分管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二)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络。
  三、联席会议的活动形式和时间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或根据议题召开专题会议,并临时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联席会议具体时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在会前商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和提出会议主要议题,形成会议初步方案报主持人批准后召开。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碰头会,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反馈有关事项办理结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