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文化品牌发展重点
发挥陕西特有的文化资源和自然风光优势,突出地域特色,精心策划系列文化活动,打造强势文化品牌。
历史文化品牌保护和利用好秦始皇陵及兵马俑世界文化遗产;加快申报西安碑林西安古城墙、靖边统万城、西安古汉城、汉唐帝王陵、华山风景名胜区六个世界文化遗产;打响西安、咸阳、延安、榆林、汉中、韩城六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打造“丝绸之路”品牌。开发和利用好人文始祖文化品牌和周、秦、汉、唐历史文化主题品牌。
革命文化品牌弘扬延安精神,打响以延安革命圣地、西安事变旧址为代表的革命文化品牌。
民俗文化品牌打响秦腔、眉户、商洛花鼓等传统戏曲品牌,开发以安塞腰鼓、户县农民画、凤翔泥塑、长安古乐、陕北民歌以及皮影、剪纸等为代表的民间工艺美术和表演艺术,形成特色鲜明的陕西民间艺术品牌。
现代文化品牌打响西部影视、陕西作家群、唐乐舞系列、长安画派、西安仿古入城仪式等品牌。
宗教文化品牌打响以法门寺、大慈恩寺、玉华宫等为代表的佛教文化品牌和以楼观台、白云山等为代表的道教文化品牌。
自然风光品牌重点打造以华山、太白山、终南山为主体的秦岭山脉自然景观品牌;以南湖、瀛湖、金丝大峡谷、柞水溶洞等为依托的青山绿水品牌;以红碱淖、毛乌苏沙漠为特色的塞外风光旅游品牌;以壶口瀑布、洽川湿地为代表的黄河旅游品牌等。
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
1、推进文化产业体制机制创新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理顺文化管理部门职能,建立全省统一协调的文化产业管理体系。强化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
不断深化国有文化单位体制改革。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同时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其稳定健康发展;经营性文化单位要逐步转制为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党报党刊等重要新闻媒体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分离,宣传业务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经营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
积极组建文化产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加快集团化建设。发展壮大已成立的西部电影集团、陕西省旅游集团,尽快组建陕西新华发行集团、陕西出版集团、陕西广电集团、陕西日报报业集团,积极创造条件,筹备组建出版、演出、会展、体育等文化产业集团。各市可根据自身情况培育组建文化产业集团。
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把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举措,形成国有、民营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鼓励国有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创办或领办民营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和外商兴办国家法律法规无明令禁止的文化企业,允许社会资本和外资参股、兼并国家政策许可的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