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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审计罗城等4县2001至2003年两基教育经费拨付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

  田林县本级财政2002、2003年安排教育经费预算分别3,197万元、3,461万元,但县财政当年实际拨付教育经费分别比年度财政预算少107万元、95万元,两年合计预算少拨教育经费202万元。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编制较粗、不完整,对教育资金的分配不够公开、透明。本次所审计的罗城等四县,目前仍采用传统的“基数法”编制预算,均没有实行部门预算,没有将预算指标细化到部门、具体支出项目,无法对预算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致使预算缺乏权威性。二是对预算执行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责任约束。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靖西县财政欠拨的教育经费在县财政部门所做的当年财政决算报告中均有所反映,但对实际拨付教育经费没有完成预算情况没有作具体说明。田林县欠拨的教育经费在县财政部门所做的当年决算报告中均没有如实反映,对实际拨付教育经费没有完成预算情况也没有作具体说明,但这两县2002、2003年度的财政决算报告均通过了县人大审批。
  (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经费拨付管理不严。
  桂政办发[2003]212号文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里,除已下达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资金须按规定用于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外,其余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比例应高于65%。我区从2003年开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其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安排、拨付。经审计,发现该项资金在拨付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农村税费转移支付教育经费欠拨严重。经审计,2003年10月前,自治区财政已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资金全部下拨到各县,截至2003年底,罗城等四县欠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达1,986.1万元,约占当年应拨数2,834.1万元的70%,其中宁明县、田林县当年分文未拨,欠拨额分别为743万元、577.2万元,罗城县、靖西县分别欠拨410.8万元、252.4万元,分别占当年应拨数的62.9%、29.4%。
  2.有关文件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规定不够明确。有关文件对该项经费的使用只原则性地规定应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投入,没有规定具体的使用范围,审计发现一些县将部分经费用于支付教师工资、教育迎检验收费用、外出参观学习费、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基建、设备费、县教育局办公经费、偿还以前年度教育借款(主要是基建借款)等,有的支出不够合理,如县幼儿园经费等明显不属义务教育范围。
  3.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经费的拨付、管理程序不够完善。一是各县的2003年度财政预算中,均没有对该项经费的使用作出安排,不利于对该项资金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二是该项资金没有实行专户管理,其资金划拨与其他财政资金一起逐级划拨,一些县尤其是贫困县,由于以前年度借用上级财政部门的各种周转金到期不能归还,上级财政部门只能通过预算扣款方式偿还,使得该项资金没能真正落实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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