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6.全面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完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体系。今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31个省会城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因此,南宁市要做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的各项工作,其余13个市也要参照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针对我区药品市场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制售假劣药品、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等热点问题,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全面巩固和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特殊药品的监管,促进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
  (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开展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
  2.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商广字[2005]第56号)部署,由自治区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坚决打击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的商业欺诈行为。
  3.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规范中药饮片包装和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和医用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经营、使用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查处无证经营和经营、使用无注册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展示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
  (二)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
  将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完善组织构架,充实组成人员,探索建立监督人员聘任与推选相结合的机制,力争今年年底实现监督网覆盖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积极支持和正确引导有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基础的药品经营企业完善和扩大农村药品配送工作。力争今年实现药品配送到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