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329国道宁波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329国道宁波段交通安全环境,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集中力量开展329国道宁波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开展329国道宁波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329国道宁波段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部分路段街道化、市场化引起的安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4年同口径相比明显下降,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329国道宁波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329国道宁波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余红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华江、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标和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延任副组长,市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汤长源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329国道宁波段沿线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里要求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并把各项整治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沿线各乡镇(街道)、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5月10日前,沿线各县(市)、区要将329国道辖区路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讯方法以及具体整治方案报329国道宁波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7771842、87771901(传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各地要组织力量,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参照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和《推荐新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种类》,抓紧完成对329国道宁波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的排查工作。5月底前,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329国道宁波段公路的限速标志、让行标志标线和事故多发点段标志设置,在国道干线交叉路口的支路(路宽2.5米以上)进入主路处设置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标志、减速带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