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宁波市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整合我市农业资源,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更好地适应城市化发展进程,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优势产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及各县(市)、区开展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波市农业产业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陈炳水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虞云秧和市计委主任陈利幸任副组长,市计委副主任敬明光、市委农办副主任黄建芳、市规划局副局长王丽萍、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友良、市农业局副局长叶显邦、市林业局副局长汤社平、市海洋渔业局总工程师周科勤、市农机总站副站长陈炳荣、市环保局副局长朱岗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计委,负责《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日常工作,由敬明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规划》具体编制工作由市计委牵头,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并参与规划编制。
二、各县(市)、区要相应编制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即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开展本地区《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各项工作要求在2005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将规划上报市级计划主管部门。各地编制《农业产业布局规划》,要从当地农业资源实际出发,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基地化建设、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农业产业空间布局为主要内容,提出本地区农业产业的功能分区和发展目标、产业布局的基本框架、有一定规模的优势农产品基地、主要建设任务及相应的对策措施等。
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本地区《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要提出本行业产业布局的设想,并做好对县(市)、区《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