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复函
(渝办议[2005]33号)
罗荣汉代表:
您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市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办代表建议的建议》(第123号),大会秘书处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办理。市政府办公厅收悉后高度重视,立即认真进行了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人大代表建议集中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于推进民主进程,提高执政能力,意义重大。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本次人代会涉及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453件,分别已由71个单位和24个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办理。从目前情况看,各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强,办理进度明显加快,办理质量有所提高。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目前我市办理工作确实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已要求政府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市)认真整改。
一、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解决好重答复轻办理和只答复不办理”的问题、“涉及多部门的建议应由领导机关牵头办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应该得到理解和尊重的问题。”一是我们已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今年1月19日的交办大会上,对少数区县和部门存在的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及满纸空话、套话、敷衍应付的态度和作风给予了严厉的批评,要求和引导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必须尽一切努力解决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二是督促检查办理工作,不单方面检查办复率,还要检查落实率。三是规定凡涉及多部门的建议,原则上由受委托的领导机关负责协调办理,或责成主要涉及的部门牵头办理,以利代表建议得到更加切实有效地解决。四是要求各部门增强执行
宪法和法律的观念,牢固树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识,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对无私奉献的人民代表应该十分尊重,凡是代表回执“不满意”的建议,必须查找原因,重新办理。
二、关于您提出的“对代表集体视察建议的办理随意性太大”和“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有少数部门办理时打了折扣”的问题。目前,市政府对视察建议的处理,大致实行了四种方式:一是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和有关区县、部门领导陪同视察,一方面为代表介绍情况,一方面便于随时听取代表们的意见。二是根据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立即进行梳理归纳,及时报送领导掌握,以便知晓和决策。三是针对领导知情后的批示,立即开展督促办理,跟踪解决。四是对办理情况(含效果、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专题汇报,以便进一步解决。至于闭会期间建议的办理,市政府一直要求与会中建议一样对待,实行编号、填表登记,确定承办单位,检查落实措施,督促按时回复,注重问题的解决。对个别单位拖延推诿、敷衍应付的做法,发现一起,将严肃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