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足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足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5]145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批大足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大足府文〔2004〕65号)收悉。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龙岗镇、城南乡、龙水镇、宝顶镇、弥陀镇、复龙镇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359.67平方公里。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2003—2020年。其中:龙岗组团近期至2007年城镇人口9.2万人,城市建设用地7.4平方公里;远期至2020年城镇人口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9平方公里。龙水组团近期至2007年城镇人口8.3万人,城市建设用地5.4平方公里;远期至2020年城镇人口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2.8平方公里。
  三、同意该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龙岗组团是全县的政治、文化中心,以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艺术为主要内容的山水园林旅游城市;龙水组团是大足县的经济中心,以发展小五金加工为主的工贸型小城市。
  四、同意县城采用双中心组团式布局形态,规划龙岗组团为城市主中心,龙水组团为城市副中心。其中龙岗组团包括旧城中心区、城东新区、城南新区和城西新区。龙水组团包括城南中心区、龙水工业园区、大邮路沿线商贸区和城北新区。
  龙岗组团近期重点向东发展城东新区,向南发展大邮路教育科技用地、城南新区工业用地;远期发展城南新城区和城西新区;远景向西、向东南拓展。龙水组团近期重点开发沿原大邮路沿线用地,向北发展龙水工业园区;远期发展城北新区和城南新区;远景向北拓展。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实施长途客运站、停车场和公交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环境的有效治理,切忌布局用水量大的工业项目,科学规划重大污水治理项目,完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城市排水设施。
  六、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县城文化娱乐设施、体育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以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七、严格保护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北山、宝顶山、南山、石篆山和石门山的石刻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在核心保护区内严禁新建建(构)筑物;在缓冲区内不得新建有碍遗产保护的建(构)筑物,新建项目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外围建设控制区内,新建项目的形式、体量、高度、外观及色彩必须与造像区的环境风貌相协调。严格保护其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切实加强对雍溪、铁山等历史文化城镇和历史街区的保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