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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专业运输公司实施主城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输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专业运输公司
实施主城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输意见的通知
(渝办[2005]48号)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组建专业运输公司实施主城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输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组建专业运输公司实施主城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输的意见


  随着主城区长生桥、黑石子、同兴垃圾处理场的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主城区现有的垃圾调运方式和运输力量已不能适应要求,也不能适应城区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需要。改革传统调度方式,组建专业运输公司,实施主城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输已势在必行。现就组建专业运输公司实施主城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输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要求
  在市级层面,由市环卫集团组建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在区级层面,主城各区分别组建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公司)。通过组建市、区两级公司,建立保障机制,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调度管理,提高生活垃圾运输处理业的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和谐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实施范围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以下简称各区)范围内的城区生活垃圾站(中转站)至垃圾处理场的垃圾运输设备、附属设施,环卫部门直接从事垃圾运输及管理的正式在编在职职工。
  (二)实施原则
  生活垃圾运输的社会公共服务性质不变,经费来源渠道不变,财政扶持与垃圾运输业发展相适应。以资产为纽带,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的积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总体设计,分类指导,确保环卫职工队伍稳定,确保主城区生活垃圾统一运输调度。
  三、实施内容
  (一)组建市公司
  由市环卫集团剥离部分优良资产,市财政从主城区城市维护建设费中一次性拨付一定资本金,组建市公司。市公司是隶属市环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二)组建各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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