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在一些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如: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存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工作成效较差;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区和部门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存在形式主义倾向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妨碍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与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
四、当前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市政府将对政务公开信息实行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将目录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根据目录将有关内容在公开的媒体上对社会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
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点,通过政府公告、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以及其他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面向社会,经常公布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公开听证制度,实行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度。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通过各类综合或专项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公开。确属不宜公开的,要制定防止“暗箱操作”的规定,有效地制约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定期公布、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或预告等制度,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过程。要编制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推进实施审批决策听证制度,扩大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咨询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对有关政务信息的咨询,要继续办好各级行政首长公开电话,形成高效、快捷、准确、真实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扩大《政府公报》的赠阅范围,在免费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的基础上,尽量多向基层组织赠阅,并送档案馆、图书馆供群众免费查阅,让群众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