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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治理整顿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问题。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开办的培训班逐一进行检查,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坚决停办或取消;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或违规收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五)治理公路“三乱”。继续清理整顿道路站点,重点解决收费站点过多过密和收费标准过高的问题;严格规范上路执法行为,重点解决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因利益驱动造成的多家上路、多头执法和重复收费、罚款以及只收费罚款、不纠正违章的问题。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路、平安大道活动,加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建立惩处和防范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坚持对重点地区、路段的重点监控、现场督办和情况通报制度。实行“反弹摘牌”,对公路“三乱”出现反弹、造成一定影响的市、县(区),取消其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整顿统一着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解决个别单位遗留的着装问题。
  (七)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假停办、假划转、假分离等错误做法,严禁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
  (八)减轻企业负担。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正确履行责任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针对群众反映本部门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进行专项治理。特别是与基层群众工作、生活联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有些基层单位存在的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努力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纠风工作成果。要继续评选“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主题,积极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单位活动。在教育、卫生系统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和“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营造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年内17个市全部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研究探讨开通省“政风行风热线”的可行性、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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