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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5]2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5]19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巩固成果、拓展内容,把握重点、狠抓落实,标本兼治、突出成效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各项重点整治,扎实推进“诚信山东”建设,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一)开展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集中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强化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肉类、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品等大宗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优、特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名优企业和优良品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控。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假冒、仿造乳制品知名企业名牌产品的行为,提高乳制品总体质量水平,确保群众饮用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将食品监管重点和执法资源向基层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小作坊以及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的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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