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落实《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建立和规范各部门信息发布程序,落实责任制,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食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督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建立山东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依法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全面提高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1.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打击制造邮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省际交界地区以及制造和邮售假药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要重点巡查,严密监控,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案源和线索,一经发现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打假的威慑力。各地要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密切关注辖区内的新动向,对制售假劣药品始终保持高压势态;二是开展对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的检查。公安、药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重点打击并取缔非法回收药品的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清理和收缴回收药品的非法“小广告”,依法查处城市回收药品到农村销售行为和向药贩出售药品和回收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在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检查,重点是在壮阳药物中非法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在治疗糖尿病、哮喘、关节炎等病症的药品中擅自添加激素类等药物。
2.抓好中药材专业市场和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违法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和濒危动植物中药材及除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彻底解决超范围经营问题;严厉查处经营假劣中药材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推动专业市场改进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争取年内有较大成效。
3.结合药品日常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一次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成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标明产地,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问题,依法查处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为,切实保障中成药生产和临床用中药饮片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