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系统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5]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任务的通知》(郑政〔2005〕4号)和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建设“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审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正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推进网上审批,规范行政办事大厅,方便公众和企业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二、网上审批的内容和形式
网上审批,是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最新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将先进的科学管理理念和方法应用于行政审批的一种新方式。网上审批以各部门办事大厅为依托,以郑州市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和郑州市政务内网(以下简称政务内网)为技术手段,以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为成员,通过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代替传统的行政审批。
三、网上审批办法
网上审批按照“前台软、后端硬”的行政理念,采取“统一受理、两级平台、流程优化、资源共享”的办法,以方便快捷的方式,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前台服务;以全程自动化的处理为公众和企业提供电子化的后端服务。
(一)受理方式。公众和企业可以利用自备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或者通过任一办事大厅,或者直接到审批的行政机关报送需要行政审批的材料。所报原始材料,如果是纸质的,将由工作人员将其电子化(不能或不方便电子化的原始材料除外),再通过网络转送至审批的行政机关;需要提供原始材料的,审批机关在预审后通知办事公众和企业提供原始材料。
(二)网络传送。需要审批的材料通过政务外网或政务内网传送到相关部门,经过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相关部门利用本单位局域网,在网上审批系统平台上进行审批。
(三)即时审批和限期审批。属于即时审批的项目,公众和企业当即就可得到审批结果;属于限期审批的项目,公众和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审批结果。
四、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