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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关于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
关于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5]17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农办《关于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方案


  根据厦委办发﹝2005﹞5号《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农村信息传达效率”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经与市政务信息中心、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及有关涉农单位协商,现提出我市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初步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市农办牵头协调,各有关区政府组织发动,市政务信息中心、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具体实施,各涉农单位、各有关区、镇、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建设市级短信发布平台
  (一)目标任务
  争取于7月1日开始试运行,向岛外四个区农村的移动、联通手机用户提供手机短信服务。
  (二)内容分类
  1、公告类信息。主要包括政府公告、政策普及、涉农新闻、突发疫情、灾害预警等政府需要向农民公告的信息。
  2、服务类信息。主要包括日常气象服务、市场行情、农业科技、致富信息、劳力供求、卫生防治、就业培训、渔情信息等农民有特殊需求的信息。
  (三)信息来源
  由市直部门、相关的涉农单位及有关区政府提供。主要信息源单位有:市委办、市府办、市政法委、农办、文明办、计生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气象局、民政局、国土与房产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贸发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地震局、海洋预报台、农调队,海沧区政府、集美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等。
  (四)传输渠道
  1、公告类信息
  信息源单位→市政务信息中心→用户
  邮箱:ncxx@xm.gov.cn
  金宏网邮箱:ncxx@oa.xm.org
  2、服务类信息
  信息源单位→移动、联通公司→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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