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残疾人专用车管理的通告》等1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21日)废止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限制货车及小型面包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
(2005年7月8日 深公交(通)[2005]17号)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货车和小型面包车行驶的时间、路线和区域通告如下:
一、禁止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区域: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路(含深南路),北至北环路(不含北环路)。
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春风高架桥、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深南/麒麟立交)、笋岗路、莲花路、福民路、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松湖路、荔湾路、水库路段、梧桐山盘山公路、盐葵公路大梅沙至小梅沙路段。
广场:火车站东、西广场。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香蜜湖路(不含香蜜湖路、皇岗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及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
(三)每天17时至19时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北环路(北环/麒麟立交至北环/泥岗立交)、泥岗路(北环/泥岗立交至泥岗/洪湖立交)、工业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南海立交至南海/东滨路口)。
(四)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大货车在桂花路、凯丰路、中康路及后海大道行驶。
二、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行驶。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