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吸取汕头
“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5年7月1日 深府办[2005]64号)
市公安局《关于吸取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按照执行。
关于吸取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
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方案
(深圳市公安局 2005年6月22日)
6月10日,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1人死亡、2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为深刻吸取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汕头“6.10”火灾事故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的消防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
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