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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吸取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吸取汕头
“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5年7月1日 深府办[2005]64号)


  市公安局《关于吸取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按照执行。

关于吸取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

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方案

(深圳市公安局 2005年6月22日)


  6月10日,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1人死亡、2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为深刻吸取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汕头“6.10”火灾事故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的消防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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