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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关系到居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为保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05〕2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郑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联席办公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工作。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商务局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粮食局、供销社、盐业局、监察局、新闻部门、铁路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市联席会议职责:
  1.指挥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2.根据市场形势,判断生活必需品供求状态,提请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3.研究、协调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4.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组织落实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协调任务。
  (三)部门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市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实施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商品征购、调集、投放网络,负责组织应急供应商品的调剂、销售和部分重要商品进口等事宜;完成市人民政府、市联席会议和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及经委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综合运输等工作;
  市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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