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紧密结合北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奥运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危旧房改造和开发区(园区)产业用地需求,加大酒店、高档公寓、高档写字楼、商业设施、物流中心等五类项目用地的空间布局调整力度。
(四)调整用地布局。按照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1.重点保证顺义、通州、亦庄三个新城建设用地供应;
2.东、西、北四环路以内、南三环路及其东西延长线与四环交界以内不新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3.二环路以内不新增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4.中央商务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内的规划产业用地区,不新增酒店、高档公寓、高档写字楼、商业设施、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
5.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应向开发区(园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一般不得在开发区(园区)外单独选址,并鼓励其按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开发区(园区)集中;开发区(园区)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区域,可依法供应工业用地。
(五)严格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和《北京市实施〈划拨用地目录〉细则》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鼓励自来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收费公路等有合理收益和投资回收能力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二、主要内容
(一)总量
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土地供应总量为6500公顷,其中:增量土地供应3900公顷,存量土地供应2600公顷。
(二)用途结构
北京市2005年土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单位:公顷)
1.基础设施用地
优先确保奥运周边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确保国家批准的中央单位、国务院在京机关(含所属单位)以及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和驻京部队在北京地区2005年度重点项目及市政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优先支持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保证2005年重点建设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完善市区与郊区快速道路系统工程的建设用地供应;支持环卫基础设施、节能和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南水北调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农民安全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郊区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