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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已经2005年市政府第81次市长办公会议、九届市委常委会第147次会议通过,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四日

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北京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北京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计划年度内市政府对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空间布局和执行的具体安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是指在划拨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使用的指标。
  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确保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
  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原则:
  (一)从严控制总量。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各区县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二)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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