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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着力从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研究和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及标准体系。省商务厅要适时修定《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意见;省农委要制定50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省质监局要制定、修订一批食品安全急需的地方标准。
  2.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质监部门要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规划方案,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工商部门要在有条件的市设立监测中心,购置流动监测车,逐步建立起以“监测中心、监测车、监测站、监测箱”为载体的食品流通安全检测体系;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农业部门要加强省市县农产品质量例行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3.全面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按照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重点对17个省辖市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4.建立药品药材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全省药品药材流通的动态监管,强化亳州、阜阳和太和三地药品药材质量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可能诱发药品药材质量事件的问题。
  5.建立和完善药品流通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邮政、卫生等部门联合打假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药品广告综合监管和联合整治,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
  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重点抓好淮南、芜湖、铜陵3个试点市和粮食、儿童食品、肉类3个行业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制定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规范各部门信息征集发布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开展蔬菜、奶制品两个品种规范信息发布试点,以合肥为重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制度。以“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软件”为平台,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信用数据信息管理,健全信用记录、交流、评定、奖惩和公示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药品流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五、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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