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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省农委财政支农资金存量整合方案。紧紧围绕培育十大优势主导产业和《安徽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合理归并现有项目,将原有的近100个项目整合为八大类。2005年省级预算安排省农委项目支出存量资金11262万元,其中安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建设2320万元,优势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174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建设1800万元,农业防灾及保护体系建设925万元,农产品信息及质量安全体系建设890万元,农业监督管理体系建设185万元,其他2402万元。
  (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粮食风险基金整合方案。2005年省级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600万元,比上年增加3600万元。一是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量的50%左右,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开发扶持力度,重点用于21个县的中低产田改造,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二是集中70%左右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围绕全省农业十大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扶持20家左右带动力强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同时继续选取1—2家规模大、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实行参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在粮食风险基金使用安排上,2005年继续扩大对农民种粮的直接补贴,补贴资金总额将达到8.65亿元,比上年增加约1.85亿元,补贴资金占粮食风险基金总额的比例达到50%。增加的粮食直接补贴主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通过调整,全省平均补贴水平由每亩11.3元增加到14.2元,农民人均增加补贴收入3.7元。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程序
  省政府成立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研究拟定财政支农总体目标、投入重点和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建议方案,报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四、整合后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原则
  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是省委、省政府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建设资金。为充分发挥整合后的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综合效益,其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项目带动。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项目。以项目确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计划,主要集中用于牵动性强的农业项目。
  (二)明确职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等有关涉农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参与制定规划,对项目进行论证和评估,提出意见报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三)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发展,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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