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
关于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05]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5月8日第七次省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 2005年4月)
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提出以下方案:
一、整合原则
(一)分步推进。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充分调动各方支农积极性,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综合效益,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和资金分配格局下,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办法分步推进资金整合工作。
(二)突出重点。现有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渠道繁多,资金流量大小不一,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需有所侧重,重点突破。首先从农林水气支出增量资金、农业部门管理使用的存量支农资金、财政部门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粮食风险基金以及用于农村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入手进行整合,确保取得成效。
(三)存量调整与增量集中相结合。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存量部分和增量部分同时进行整合,集中财力用于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项目。在有关涉农部门支出存量中,已经安排用于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项目的,维持现有规模不变。同时,加大部门内部统筹安排力度,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归并支出项目。在保证农林水支出法定增长的同时,对其新增支出除人员经费增支外,其余资金不再分散安排到相关部门。
(四)加强政府宏观指导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明确财政支农工作目标和资金投入重点。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理配置财政支农资金,保证政府确定目标的有效实施。
二、具体整合方案
(一)财政支农资金增量整合方案。2005年省级农林水支出预算总量56617万元,重点支持江淮分水岭综合开发治理、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优势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建设,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支持防汛、岁修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其中新增支出剔除人员经费增支外,可供集中安排使用的资金共2700万元,加上存量资金安排2950万元,合计5650万元,集中用于以下重点支农项目:“阳光工程”2500万元,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1400万元,农产品进超市工程400万元,生态效益林补偿资金8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资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