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关于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山西新型能源和
工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5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制定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山西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00五年七月四日
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
促进山西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2005年6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山西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力度,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山西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促进山西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各金融机构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山西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发展目标,积极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把金融支持的着力点放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正确处理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支持山西经济发展的关系,在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的同时,保持信贷总量的适度稳定增长,为山西经济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
二、有效传导货币政策,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人民银行要按季组织召开全省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及时通报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经济金融政策和经济、金融运行趋势,密切关注信贷资金投量和投向的变化情况,加强对新增贷款情况和存贷比例情况的监测。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拓展信贷业务,尽量满足“三有一不”(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不拖欠银行本息)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需要。要通过政、银、企座谈会、贷款营销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与政府和企业沟通信息,加强合作,共谋发展大计。要增强贷款营销观念,简化审批手续,尽快建立信贷业务审批限时服务制度,增强对市场的反应能力。
(三)各金融机构要合规使用再贷款,规范高效地参与货币市场业务。农村信用社要规范使用支农再贷款,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投入,认真落实对农户贷款的利率优惠政策,对农户贷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同时,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尽可能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积极支持“三农”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要正确把握再贷款政策导向,将再贷款的使用与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结合起来,满足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和各金融机构再贷款使用与管理的监督考核,对规范使用再贷款的,根据需求调增再贷款限额,反之,调减再贷款限额或收回再贷款,切实维护再贷款资金安全。各金融机构要规范、高效参与货币市场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改善资产结构,增强信贷能力,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