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部与贫困地区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
(琼府办[2005]51号)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开发的关系,进一步加快我省中部与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决定开展中部与贫困地区情况调研活动。由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带领有关厅局主要负责人分别组成调研组,分赴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等中部与贫困地区7个市、县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05年5月至6月底(调研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人员及分组
调研总负责:卫留成省长
成员: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有关厅(局)长及厅局的有关业务处长
调研一组(陵水)
组长:卫留成省长
副组长:王一新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省政府研究室(调研处)、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局、省水务局、省林业局、省扶贫办调研二组(白沙)
组长:吴昌元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国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二处)、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民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旅游局、省水务局、省林业局、省扶贫办
调研三组(定安)
组长:江泽林副省长
副组长:周公卒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一处)、省农业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旅游局、省水务局、省林业局、省扶贫办
调研四组(屯昌)
组长:符桂花副省长
副组长:许前飞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省法制办(立法处)、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水务局、省林业局、省扶贫办
调研五组(琼中)
组长:林方略副省长
副组长:王欣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四处)、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水务局、省林业局、省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