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管理制度。各市、县农业(农经)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和农村土地流转登记管理工作,同时要指导乡镇、村委会、经济社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一致。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组织准备阶段(2005年5月15日—5月31日)。
重点宣传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把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宣传到乡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组建发证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队伍,制定发证工作方案,进行业务培训,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阶段(2005年6月1日—15日)。
对照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以市县、乡镇、村社为单位,对二轮土地承包情况、其他方式承包情况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和清理,摸清贯彻土地承包政策法律的实际情况,找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发放权证,完善规范管理阶段(2005年6月16日—7月31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对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实问题错综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的,可延长到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8月1日—8月31日)。
各市、县对本行政辖区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省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市、县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质量较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市、县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