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清理整顿小金库和调查
非省本级财政拨款资金收支情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5]25号)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制定的《海南省2005年清理整顿“小金库”和调查非省本级财政拨款资金收支情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海南省2005年清理整顿“小金库”和调查
非省本级财政拨款资金收支情况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和调查的目的
(一)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深化改革。
(二)规范行政机关发放津、补贴行为,探索行政机关以薪养廉分配方式。
(三)严格查处乱设账户、私设“小金库”(在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的未经财政部门审批设立的账户,包括违规设立的单位存折和公款私存的个人存折)等行为,整顿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摸清各单位“小金库”和经营性资产情况,为下一阶段的处理做好准备。
二、清理整顿和调查的范围
(一)本级所有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部门本级、下属企事单位及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机构)是否存在“小金库”行为。
(二)部门(单位)2004年非省本级财政拨款资金收支情况。
(三)各部门(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清理整顿“小金库”和调查非省本级财政拨款资金收支情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吴昌元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省审计厅、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和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财政税务大楼1704房),办公室成员由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和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清理整顿和调查期间的日常工作。
参加重点检查的人员分别从各成员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抽调。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各抽调5人,省财政厅、社会中介机构各抽调10人,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抽调3人。